【苏商荣誉】湖北省江苏商会再次蝉联全国“四好”商会
1月26日,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印发《关于认定2023年度全国“四好”商会的通报》(全联发〔2024〕5号)。通报指出,按照全国“四好”商会建设标准,通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省级工商联审核把关和全国工商联组织审定,认定1798家商会为2023年全国“四好”商会。
湖北省江苏商会再次被认定为全国“四好”商会。这是自全国工商联设置这项荣誉以来,商会连续四次蝉联该项荣誉。2023年,湖北省内还有武汉市南通商会、鄂州市江苏商会等江苏籍商会获此殊荣。
近年来,湖北省江苏商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做好政府服务民营企业的有力助手,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了丰硕成效。
未来,商会将继续坚持科学管理、规范运营,不断强化自身发展建设,在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参与社会治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湖北先行区建设、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为苏鄂两地联动、长江经济带和全国高质量发展,凝聚更多苏商力量,贡献更多苏商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