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9条措施”激励科技人才创新
来源:长江云
人才是科技创新的关键因素。近期,湖北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激励的若干措施》,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激励广大科研人员大胆创新。
近期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激励的若干措施》,共有3个部分9条举措。针对目前企业研发投入不多、科技创新平台效能不高、科研人员激励不精准等痛点,重点说明了激励谁、如何激励的问题。
《措施》重点激励两类创新主体,分别是企业和科技平台。一方面,激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如果企业增加了研发投入,建设了研发机构,或者购买了先进技术成果,那恭喜了,依据《措施》,企业将会得到最高500万的奖补支持。另一方面,激励科技平台提升创新效能。如果科技平台在绩效评价考核中获得“优秀”,也将获得奖补支持,如果长期不作为、考核不合格将被整改甚至被淘汰。
不搞大而全,不求面面俱到,《措施》精准激励这三类科研人员。一是激励青年科研人员创新发展。提高科技计划立项比例、设立专项支持培养、优化考核评价方式来加大青年科研人员培育力度。二是激励科研团队潜心研究。在“有组织科研”的同时,支持优势科研团队开展自由探索。同时鼓励科研团队骨干全时全职承担重点科技任务。三是激励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人才之家”,为转化科技成果的科研人员提供更优服务、更强保障。
为了激励广大科研人员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各展其能、各尽其才,《措施》强化4项激励措施,为科研人员“减负”,为创新活力“松绑”。一是改进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保障专职科研人员工作时间不少于4/5用于科研。二是优化科技创新税收服务,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三是鼓励尽职免责担当作为,营造勇于探索、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四是优化科技创新考核机制,激励市(州)切实把科技创新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核心位置,激励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